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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信息
 

关于推荐企业在新加坡股票上市的通知

 

中国企业在新加坡股票上市,即可有效融资,又可扩大企业在国际知名度和有利对外发展。在新加坡驻华使馆商务处的支持和协助下,我委正在开展推荐中国企业在新加坡股票上市工作。委员单位根椐本地区(行业)情况,推荐有代表性企业在新上市。

1.现在是新上市的有利时机。

(1)去年6月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连同新加坡贸易发展局及新加坡四大银行在京召开了“中国大陆企业在新加坡上市研讨会”。会上,新证交所常务副主席邓昌桂先生欢迎中国企业前往新加坡股票上市。

(2)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先生表示:我企业境外上市不再分批预选,简化审批程序,成熟一家推出一家。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先生进一步明确表示,我国企业在新加坡上市能有效融资,中国政府予以支持。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了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

(3)现新加坡股市正旺。1998年新加坡市场的平均市盈率为15.2倍,去年4月30日,新加坡海峡时报工商指标上升幅度达35%,好于香港股市。

2.新加坡是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理想国家。

(1)新加坡为发达国家,是世界上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之一,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2)新加坡与中国政府间关系十分友好,两国距离相近,文化相通。在新加坡华人占80%,语言便于沟通。

(3)新加坡无外汇管制,无外国人投资限制,有着数额十分可观的投资基金和完善的交易、结算系统。

3.在新加坡上市标准不高。

(1)第一级股市上市标准(仅需符合下列任一项):     

 

标准1

标准2

标准3

税前利润

过去3年总和750万新元且每年100万新元

过去1或2年总和1,000万新元

市值

上市时8,000万新元

股权分布

25%股份由至少1,000名股东持有

(10%至25%,如果发售股票超过新币3亿元)

(2)第二上市的标准与第一上市(第一级股市或自动报价股市)相同的首次上市要求。   第一级股市:全球2000名股东自动报价股市:15%发行资本由至少500多股东持有遵守第一上市地点的上市规则。

(3)在新加坡上市主要看企业业绩,不受行业限止。

4.有关推荐工作       

(1)推荐者可选择本地区(行业)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在新加坡上市的企业报我委。

  (2)我委将及时向新方推荐。按有关规定,欲上市公司需委托设 在新加坡的金融机构作为经理人,我委已与新加坡四大银行(发展银行、大发银行、华联银行、华侨银行)建立了业务关系。

 

中国东南亚商委会

200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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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0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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