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台证所需资料
- 客人亲自填"大陆地区来台观光旅行证申请书"一份,申请表上有三项须填名字、签名或盖章须与护照上简体字相同.(可向我司索取表格)正确填写:(职业、电话、个人手机、EMAIL),本人须亲自签名;父母即使已去世也要写上名字及生日;表格中不能有空白处,要写无.
如有现任党、政、军职高级人员,须据实填写才会核准.
(申请书经历要确实填写才能核准.如:人代、政协委员、书记等)
若相关单位以电话查询旅客未与实际身份及相关资料不符者,皆以退件处理,不另行通知.
- .有效因私护照原件及影印本2份(有相片及基本资料之页),证件有效期为离台日六个月或以上.身份证复印件2份(要求头像/地址清晰).
- .在职人员需提供任职六个月以上的单位证明一份(须正本/计算机打字),并加注薪资证明,现任时间,单位地址电话,主管领导姓名,加盖公章.
公司出示在职证明时,同时须附上公司营业执照影本
- 照片:近三个月正面脱帽2寸证件照相片6张(相片背面写下客人姓名及出生年月日).
- 离退休、无业必须存款证明.